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其中电动运输船舶突破1000艘,甲醇动力船舶突破100艘,电动公务船、港作船等数量显著提升,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长江干线甲醇加注服务能力实现全线贯通,长三角水网地区船舶充换电设施基本成网。
《通知》还指出,加大甲醇动力船舶在长运距、大吨级货运场景推广应用。聚焦江海直达、江海联运等长距离运输场景,推动集装箱、大宗散杂货和滚装运输等采用甲醇动力船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氢能等其他能源应用。支持船舶应用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可再生能源。
加快甲醇动力船舶推广应用。在长江干线重点打造重庆—上海、重庆—宜昌、马鞍山—宁波等集装箱、干散货、滚装甲醇动力船舶零碳运输示范航线,在重庆、宜昌、武汉、南京等地建设甲醇加注设施,形成贯通长江干线的加注服务能力。支持西江航运干线打造南宁—广州、梧州—广州等干散货甲醇动力船舶零碳运输示范航线。
干线长距离主力船型应用
依托相关能源、航运企业项目,在重庆一上海近2400公里航段,投运一批甲醇动力集散两用船,建设4处甲醇加注设施,形成基本通达长江全线的集装箱、干散货运输航线。
三峡库区滚装船舶应用
在重庆一宜昌约600公里航段,投运一批甲醇动力载货汽车滚装运输船,配套建设甲醇加注船,形成定线定班滚装运输航线。
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以及长三角、珠三角水网地区的港口或水上服务区等,统筹建设一批船舶充换电、甲醇加注设施,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形成供需协同、有效衔接的甲醇加注服务网络,提供集约化、便捷化的充换电服务,推广应用电动和甲醇动力船舶,逐步形成“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路运输通道。
推进出台甲醇燃料加注趸船技术规范和水上加注作业安全规程等标准。持续完善电动船舶技术规范,优化电池容量、型式等技术和检验要求,推动船岸衔接和共享共用。加快落实电动船舶重点标准工作计划,提升“船—岸—电”衔接的同一性、唯一性。研究制定船舶应用氢燃料内燃机、储氢及脱氢系统、储运、加注等相关技术标准。
加快船用甲醇发动机及喷醇器、高压泵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及验证,加强电池包结构优化、热失控防护、高比能锂电池快速灭火等技术研究,开展超大功率快速充电、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长循环寿命动力电池、电池模组轻量化小型化、氢氨燃料动力和储存系统等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开展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直流综合电力系统技术研究。
来源: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交通运输部
编辑:吕汀兰
审校:王 军



微信公众号

陕公安备61080202000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