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推动农林剩余物的资源化、高值化利用,正成为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路径之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鸿带来了一项具体而务实的建议:将芦苇、农作物秸秆制甲醇纳入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范围,以政策“铺路”,为这一新兴产业注入发展动能。
“技术已经成熟了,完全具备产业化条件。”周鸿在调研中发现,芦苇、秸秆等看似低附加值的农林废弃物,通过气化、重整、合成等一系列现代工艺,完全可以转化为高附加值的液体燃料——甲醇。“和传统的生物质发电、制沼气相比,原料完全一样,但甲醇产品的价值更高,环境效益也更明显,碳排放远低于用化石能源制甲醇。”在他看来,这不仅是资源利用方式的升级,更是绿色能源体系建设中的一条可行路径。
然而,同样的原料,却面临着“同源不同策”的政策落差。周鸿指出,目前利用芦苇、秸秆发电或生产沼气,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企业所得税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优惠,而一旦用于制甲醇,这些优惠政策便未能覆盖。“技术路径升级了,产品附加值提高了,税负反而更重,这对新兴产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为此,周鸿建议,将芦苇、秸秆制甲醇纳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给予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在所得税方面给予同等力度支持。“企业现金流压力小了,投资回报预期好了,产业才能真正跑起来。”他还提出,应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更多像甲醇这样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新兴产品纳入政策覆盖范围,让政策能够跟得上技术发展的步伐。
“推动芦苇秸秆制甲醇纳入税收优惠范围,既能减少露天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也能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注入新动能。”周鸿表示,希望政策与产业同频共振,让这条从田间地头延伸至绿色能源的产业链,走得更稳、更远。
来源:博创氢能公众号
编辑:吕汀兰
审校:雷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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